企业信用修复条件解决失信企业满足哪些要件,达到何种限度才可成功修复的问题,笔者将其称为条件标准。信用修复条件是企业信用修复标准最核心的内容,其严格程度直接决定了信用修复的难易程度,是平衡失信权威和信用修复价值的关键节点。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可简单概括为时间条件和行为条件。信用修复时间即企业信用修复的启动节点,决定了失信企业处于惩戒状态的时长。行为条件则是失信企业应为的信用行为及其完成限度,是自主自新的行为表征,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信用责任作为民事、行政、刑事三种传统责任之外的第四种责任,其规则与前三种责任有共通之处。如《民法典》中有防止损失扩大的规则;《刑法》则确立了“自首”、“立功”等通过自身努力,减少影响的减刑情节以及量刑时会考量是否具有悔罪表现;《行政处罚法》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些均体现了法律责任关注“改正”,“弥补”的思想。失信企业通过信用行为来减免惩戒也与此思想相契合。
信用修复效果是指信用成功修复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是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追求的目标和动力。法律作为控制社会的工具, 必须形成对有效激励。企业信用修复能起到阻断惩戒的效果,该效果同时又是对于失信企业纠正失信行为的奖励。可以说信用修复效果是连接企业信用修复与守信激励的桥梁,也是企业顺利回归市场的重要保障。根据失信惩戒的方式,信用修复的法律效果可表现为失信记录的处理以及惩戒措施的减免。首先,将不良信息示之于众,告知天下,惩其所过,戒之于众,是通过“声誉机制”引发的一种非制裁性惩罚措施。如法院滚动式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使失信企业标签化,造成类似于罗马法上“人格减等”的法律效果。同时利用规避“低劣类型人”的规律,使得失信企业丧失交易机会。失信记录的处理能有效消除“失信标签”,使企业在信用表征上重获新生。其次,惩戒措施的减免是解除各行政机关对失信企业的各种限制。不同于失信记录处理,惩戒措施的减免对失信企业而言是直接解开禁锢的枷锁,犹如搬开牵制的大山,其对企业的影响更立竿见影。
答: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而是一个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第一,具有前提条件。信用修复以失信主体全面矫正失信行为、履行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条件,以接受...
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是指企业经法院裁定开始重整后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期间,破产重整企业、破产重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在管理人、受理法院、企业所在地政府、战略投资人、相关征信机构和债权人的共同参与...
破产重整企业和常态企业的信用修复都具有经济法的基本法律特征,但破产重整企业较常态企业又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二点:...
根据民营企业信用是发生在市场交易中还是发生在民营企业组织内部,可以将民营企业信用分为市场中的信用和组织内的信用。市场中的信用是与交易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信用,无论是有形市场还是无形市场,只要发生交易,在交...
民营企业信用就是指民营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因此要探究民营企业信用的产生必须从经济交往说起。根据卡尔·马克思的理论,经济活动尤其是生产活动是人类生存和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而经济活动不能看做个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