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删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已生效裁判文书中的个人信息申请删除的一种法定程序。其目的是保护当事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可以申请裁判文书删除程序的主体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申请的范围仅限于裁判文书中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等。
申请裁判文书删除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已生效裁判文书中包含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被公开后对申请人造成损害或有损害风险;
损害或风险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消除。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申请书;
裁判文书副本;
损害或风险证明;
拟删除的个人信息范围。
裁判文书删除程序的申请流程如下:
1. 向作出裁判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
2. 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申请,听取当事人意见;
3. 作出准许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审查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将重点考虑个人信息是否必要公开、是否对申请人造成损害或风险、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消除损害或风险等因素。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后,对删除内容的裁判文书进行重新编辑,并在规定时间内删除相关信息。对于准许删除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异议经审查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维持原裁定或撤销删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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