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撤销并驳回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已生效的判决书进行撤销或驳回的法律行为。撤销是指撤销判决全部或部分效力,而驳回是指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撤销判决的条件包括: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判决书存在重大矛盾或者遗漏,影响裁判结果。
驳回起诉的常见条件包括:
当事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或诉讼能力;
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如滥诉、恶意诉讼;
起诉标的不明确或不具备可诉利益;
诉讼时效已过或超过法定期限;
已经就同一诉讼标的提起诉讼或仲裁,且尚未审结。
要想申请撤销判决或驳回起诉,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当事人基本信息(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人基本信息(如有);
诉讼请求,明确提出撤销或驳回判决的诉讼请求;
针对撤销或驳回理由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证据清单;
日期和签名。
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则会作出撤销或驳回判决的裁定。裁定生效后,原判决的效力被撤消或驳回,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定结果重新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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