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执行程序结束后,被执行人信息会在一定时间内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向法院申请消除被执行人信息。
申请消除被执行人信息时,被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执行完毕证明或和解协议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 被执行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被执行人提交申请后,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出具消除被执行人信息的证明。被执行人持该证明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申请删除信息。
法院出具消除被执行人信息的证明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会在一定时间内删除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删除时间为自法院出具证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旦被执行人信息被消除,被执行人将不再受到失信被执行人限制的约束,可以正常享受相关权利,如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以及申请贷款等金融服务。
尊敬的法官:
现申请人因(案件名称)一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案已于(日期)执行完毕,现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特申请消除被执行人信息。
附材料:
1. 执行完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致
申请人:
日期: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结案后多久消除被执行人信息以及申请书的书写要点,及时消除被执行人信息,恢复正常生活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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