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活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信用修复领域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含义,即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修复,帮助其提升信用水平。明确区分了信用修复与信用欺诈和信用洗白的界限,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对信用修复主体进行了限制,禁止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信用修复主体应当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信用修复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办法》对信用修复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信用修复主体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承诺,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方式修复信用信息。应当建立健全信披制度,向消费者明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风险提示。
《办法》强化了对消费者的保护,要求信用修复主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退费机制。建立了信用修复主体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金融机构及时掌握信用修复情况。
《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加强对信用修复活动的检查和执法。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信用修复资格证书》,并纳入信用不良记录。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法》的出台,为规范信用修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未来,信用修复行业将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和专业的方向发展,为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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