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由法院公布的,记录了未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或企业的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会对个人和企业造成严重后果,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如果您发现自己在失信人员名单上,了解如何消除记录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申请条件
要申请消除失信记录,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已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缴纳罚款、赔偿损失等;
- 未有其他法定情形不予或暂缓消除失信记录的情形,如故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等。
申请流程
消除失信记录的申请流程如下:
-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履行证明等;
- 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书;
- 执行法院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 受理申请后,执行法院会核实履行情况,并作出是否消除失信记录的裁定;
- 裁定生效后,法院会将消除失信记录的信息向相关单位通报。
注意要点
- 申请消除失信记录需要提供确凿的履行证据,如银行转账凭证、执行完毕证明等。
- 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消除失信记录,恶意逃避执行的可能会被拒绝。
- 消除失信记录需要一定时间,自申请之日起一般需要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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