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单,又称黑名单,是法院对因民事纠纷被判决而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人员所作的信用惩戒措施。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当事人将面临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对于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人员来说,及时撤销名单至关重要。
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标准主要依据执行标的的履行情况:
已履行完毕:法院自收到执行完毕证明之日起10日内予以撤销。
部分履行:法院根据已被履行的标的数额,参照履行全部标的的情形,核准执行标的履行完毕后予以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因履行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履行。经法院审查核准后,延期履行期间不计入失信期间,也不会影响名单撤销。
如何查询失信人名单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失信人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方式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类似。
微信公众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注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注意事项
查询失信人名单时,需要准确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结果仅供参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认为查询结果有误,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当事人的信用和生活影响较大。及时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或向法院申请延期履行,是撤销名单的有效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上述查询方式了解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以便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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