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8月正式发布实施,是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全面规范和完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办法》进行解读,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指导。
《办法》明确了企业信用修复的定义和原则。企业信用修复是指运用法律手段,对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记录的企业进行记录更正、清理整改、信用评级调整等活动。信用修复坚持依法规范、保护合法权益、讲究实效的原则。
《办法》规定,企业信用修复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还明确了信用修复的具体依据,包括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裁决等。
《办法》规定,企业信用修复的主体包括企业自身、利害关系人、信用修复机构。企业自身有义务主动修复信用信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信用修复机构按照规定开展信用修复服务。
《办法》对企业信用修复程序进行了详细规范,包括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决定、公开公示等环节。企业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调查核实,并根据事实作出处理决定。
《办法》规定,信用修复的内容主要包括:
删除或更正虚假失实的记录;
调整错误或不当的信用评级;
清理整改失信行为或违法记录;
提供信用修复证明或说明等。
《办法》明确,经信用修复程序修复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公示。信用修复后,企业失信行为或违法记录的影响将得到消除或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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