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简称失信名单,记录着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信息,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当事人在出行、消费、工作等方面将受到诸多限制。那么,怎么申请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呢?号码还在吗?
申请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当事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未在规定期限内再次被列入失信名单。
申请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当事人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准备材料: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证明等材料。提交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并提交准备的材料。受理审核: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发布公告:法院核实情况属实后,将在失信名单管理信息系统中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并发布公告。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后,当事人的失信号码将失效。失信号码是法院为失信被执行人专属生成的识别号码,用于查询失信信息。号码失效后,当事人的失信信息将无法通过号码查询。
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即可申请删除失信名单记录。申请没有明确的时限限制,但建议当事人在履行义务后尽快申请,以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
申请删除失信名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
法院审核申请时,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删除失信名单记录。
删除失信名单记录后,当事人的失信信息会从失信名单管理信息系统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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