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清后,失信名单阴霾几时散?法院判决书揭晓
背负债务如履薄冰,失信名单上的污点挥之不去。对于那些欠债已清却仍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那么,还清欠款后,多久才能从失信名单中解脱出来?法院判决书掷地有声,为我们揭晓了这一谜团。
判决书的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移除被执行人信息。
具体执行时间
从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对于失信名单的移除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即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法院应及时将其信息移除。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收到被执行人履行的凭证后,在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除程序。
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申请执行人未申请解除失信执行的,或者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等,法院可能会延长移除失信名单的信息时间。
申请移除失信名单的途径
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自己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仍被列入失信名单,可以向原判决法院提交申请,要求解除失信执行。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结论
失信名单并非铁板一块,欠债还清后,被执行人有权利及时从名单中脱钩。法院判决书明确规定了移除失信名单的信息时间,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明确的保障。被执行人在履行完毕义务后,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执行,摆脱失信名单的束缚,恢复清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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