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因未按时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撤销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执行情况,认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不再需要继续对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情形,依法撤销对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告。失信撤销后,子女政审是否会受到影响,以及如何办理,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子女政审是指政审部门对某人的子女进行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的审查,以了解其是否符合某项工作或职位的要求。子女政审的范围主要包括本人思想品德、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
失信撤销后,子女的政审一般不会受到影响。失信被执行人是父母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子女的思想品德或家庭背景存在问题。政审部门在对子女进行政审时,主要考察其本人的实际表现,不会因父母曾有过失信行为而对其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误或者执行情况已发生变化,需要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的,可以按以下流程办理:
1. 提交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撤销失信惩戒申请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证明等材料。
2.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失信人是否已履行完毕义务或是否符合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的条件。
3. 作出裁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准予撤销或不予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的裁定。
4. 网络查询:撤销失信惩戒措施的裁定作出后,人民法院会将裁定内容上传至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平台,自动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失信撤销办理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失信撤销只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个人,不影响其关联企业或其他个人。
失信撤销后,相关失信惩戒记录仍会保留,用于其他信用评价或背景调查。
如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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