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洪流中,公正的审判如同灯塔,指引着迷途的灵魂驶向正义的彼岸。当开庭公告误导当事人,致使其错过诉讼时限,无辜的灵魂便可能在司法迷宫中沉沦。一份恰到好处的撤销申请书,便成为重获司法公正的救命稻草。
本申请书旨在提供一份范本,指导当事人在误收开庭公告的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其效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法院名称]:
申请人:[姓名],[身份信息]。
申请事项:撤销[开庭公告编号]号开庭公告。
事实及理由:
1. 贵院于[日期]发出[开庭公告编号]号开庭公告,通知申请人于[日期]在[时间]到贵院[法庭名称]参加审理[案由]一案。
2. 申请人于[日期]收到该开庭公告。由于[原因,如地址错误、送达延迟等],申请人并未及时知悉开庭时间。
3. 在收到开庭公告后,申请人立即联系贵院,并于[日期]向贵院提交了出庭申请。贵院以申请人已错过诉讼时限为由,拒绝了申请人的出庭请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应当开庭审理。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本案中,申请人未及时收到开庭公告,属于正当理由。贵院在未调查清楚相关情况的情况下,直接以申请人错过诉讼时限为由拒绝其出庭请求,侵犯了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请求:
申请人请求贵院撤销[开庭公告编号]号开庭公告,准许申请人出庭参加本案审理,并保障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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