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规定》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裁判文书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删除原则和程序。本文将通过视频演示的方式,详细介绍裁判文书删除身份信息的手续流程。
需要准备:身份证件、裁判文书、删除请求书。删除请求书需包含如下信息:1.文书名称及文书号;2.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3.申请删除的个人信息;4.删除理由及证据。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1.法院信访接待窗口;2.邮寄至法院立案庭;3.在线提交(法院网站或移动应用)。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
法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身份、裁判文书真实性、申请删除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隐私信息等。审查通过后,法院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其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上公开审查结果和申请人删除内容,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异议。异议期为15个工作日。
异议期满后,法院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申请理由、证据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作出是否删除申请人个人信息的裁定。裁定书将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法院做出裁定后,将在相关裁判文书中删除申请人个人信息,并向公众公开修改后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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