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作为一种司法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信誉和社会生活带来重大影响。当债务人具备履行能力或其他法定情形时,可申请撤销限高令,恢复正常社会活动。
申请撤销限高令应向原裁定限高令的法院提出,由原执行法官负责审查。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陈述撤销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撤销限高令的理由主要包括:
已履行或已和解结清全部债务;
已提供担保;
有其他正当理由,如重病需要外出就医、照顾患病家属等。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债务已清偿或和解书;
担保证明;
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正当理由的文件。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申请人的身份、申请理由和证据材料的真实性;
询问被执行人意见;
综合考量各方面情况。
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符合撤销限高令的条件,将作出裁定撤销限高令。裁定内容包括撤销限高令的具体范围和时间。
申请撤销限高令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诚信提供证据材料,不得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明;
法院裁定撤销限高令后,不影响债权人向申请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如申请人不履行撤销限高令后的义务,法院可再次下达限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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