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事件频发,裁判文书也不例外。一旦裁判文书被公开,就会给当事人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删除裁判文书记录就成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删除裁判文书记录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向法院申请删除: 当事人需要向作出裁判文书的法院递交申请,说明删除理由。
法院审查: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删除条件。
发布公告: 如果法院同意删除,则会在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上发布公告,告知公众已删除裁判文书。
申请异议: 公众可以在公告期内对删除提出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则取消删除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可以删除裁判文书记录的情形包括: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履行完毕: 对于已经达成和解或已履行完毕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删除。
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裁判文书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足以损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申请删除。
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需要: 当裁判文书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时,法院有权主动删除。
其他情节特别重大的: 对于其他情节特别重大,不宜继续公开的裁判文书,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删除。
删除裁判文书记录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时效: 一般情况下,申请删除裁判文书记录的时效为5年。但对于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等情形,时效不受限制。
申请材料: 申请删除裁判文书记录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和解协议、履行证明、专家意见书等。
异议处理: 公众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则取消删除决定。
再次公开: 裁判文书一经删除,不得再次公开。但对于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等情形,法院可以决定再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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