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因欠债等原因被法院列为失信人时,其信用记录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为了消除这一负面影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人名单。
撤销失信人名单的有效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信息应当至少保留五年。这意味着,自法院裁定撤销之日起,该自然人或法人将不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其信用记录将得到恢复。
查询撤销结果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结果: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录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查询平台:登录网站(
微信公众号: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众号,并在菜单栏中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注意事项
法院撤销失信人名单的信息并非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撤销裁定在网上公布后3-5个工作日内生效。
如果当事人再次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则其前一次撤销裁定将失效。
当事人在撤销失信人名单后,仍有可能被其他机构或企业列入黑名单。当事人需要主动与相关机构或企业联系,以便消除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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