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征信体系的完善,失信人名单的设立对失信者的信用和经济活动产生深远影响。若因失信被列入名单,及时撤销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图文视频的形式,深入解析失信人名单撤销流程,助您轻松摆脱失信困扰。
查询失信状态
步骤 1: 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
步骤 2: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步骤 3: 若已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即可查看详细记录。
提交撤销申请
步骤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
- 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明
- 已履行部分债务并达成和解协议的证明
- 其他证明履行情况的材料
步骤 2: 根据失信裁定法院填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更正申请书》。
步骤 3: 提交申请书、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至法院执行局。
等待审核
步骤 1: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 2: 审核通过后,法院会向有关部门发出更正指令。
步骤 3: 被执行人信息将从失信人名单中撤销。
查询撤销结果
步骤 1: 提交撤销申请后,定期登录查询系统。
步骤 2: 若查询结果显示“已撤销”,则撤销成功。
步骤 3: 撤销后,失信记录仍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中保留一段时间。
注意事项
- 撤销申请必须由失信人本人提交,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 撤销申请并非一经提交就能成功,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
- 失信记录撤销后,相关征信机构会在一定时间内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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