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是用来记录和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限制其高消费和非必要活动。如果被错误列入失信名单,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以下详细阐述了撤销失信名单申诉信息查询的步骤和方法。
查询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人民法院执行等官方网站查询失信信息。
查询方式:提供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或案件号等信息,即可查询失信记录。
核实准确性:仔细核对失信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发现错误可立即提出申诉。
申诉方式:当事人可以到执行法院或原告所在法院提出撤销失信名单申诉。
申诉材料:提供撤销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错误的证据(如法院判决书、证明文件等)。
受理时间:法院一般在收到申诉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受理。
调查核实:法院会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听取相关方的意见。
作出裁定:经审理,法院会对申诉做出裁定,决定是否撤销失信名单。
撤销执行:如果法院裁定撤销失信名单,将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更新时限:法院裁定撤销失信名单后,相关部门会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失信信息。
查询方式:当事人可再次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失信信息,确认是否已更新。
信用修复:撤销失信名单后,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将逐步恢复,但因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仍需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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