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名单是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对个人出行、消费等方面造成诸多限制。对于失信人员来说,及时删除自己的失信记录至关重要。本文将提供一份视频讲解教程的下载链接,详细讲解怎样删除失信人员名单记录。
失信人员名单分为两个类型:自然人失信名单和法人失信名单。要删除失信记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自然人失信名单: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执行人已撤回执行申请。
法人失信名单: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执行人已撤回执行申请,且法人已注销。
申请删除失信记录,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履行义务证明材料(如付款凭证、执行完毕证明书等)
申请书(可到法院下载或自行撰写)
准备好材料后,可以到生效法律文书的受理法院提交申请。申请书需明确写明删除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删除理由和依据。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法院会作出删除失信记录的裁定。
法院作出裁定后,会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平台上公布裁定内容。通常情况下,失信记录会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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