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不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会对个人信用和生活造成诸多不便。那么,如何才能顺利删除失信人身份呢?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请删除失信人名单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已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欠款、罚款等费用。
申请人没有其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书(自行书写或下载法院模板)
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履行义务凭证(汇款凭证、收据等)
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1. 提交申请: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提交申请材料。
2.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
3. 公开查询:法院在审查通过后,将在网上查询系统中删除失信人信息。
4. 反馈结果:法院会将申请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注意要点
申请材料要真实、齐全,否则可能被驳回。
在申请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申请删除失信人名单需一定的时间,耐心等待法院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可向法院提出复议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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