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判决书撤销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法官撤销或取消之前作出的形式判决书。形式判决书是法官对案件事实争端不进行审理后,根据现有证据所作出的判决书,仅具有确定案件某一特定争议或问题的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效力,并不包含具体裁判。
法官仅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撤销形式判决书:
事实错误:如果形式判决书基于事实错误,则法官可以撤销。
法律错误:如果形式判决书基于法律错误,则法官可以撤销。
新证据:如果在形式判决书作出后出现新的证据,则法官可以重新考虑该证据并撤销形式判决书。
欺诈或不当行为:如果形式判决书是基于欺诈或不当行为,则法官可以撤销。
要办理形式判决书撤销,需要向作出该判决书的法院提出动议。动议必须说明撤销理由并提供支持证据。法院将对动议进行审理,并在考虑所有证据后作出决定。
撤销形式判决书的动议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案由:说明动议的主题。
撤销理由:明确提出撤销形式判决书的理由,例如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等。
证据:提供支持撤销理由的证据,例如书面文件、证人证词等。
救济请求:请求法院撤销形式判决书并采取适当的行动,例如重新审理该案。
办理形式判决书撤销的流程一般如下:
1. 起草动议:准备一份符合法律要求的动议,说明撤销理由和支持证据。
2. 提交动议:向作出形式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动议并支付相关费用。
3. 通知对方当事人:向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发送动议副本并通知他们有权提出答辩。
4. 审理:法院将审理动议并考虑各方证据。
5. 判决:法官将对动议作出判决,决定是否撤销形式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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