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程序有异议时,可以申请撤销执行程序。本视频详细讲解了如何撤销裁判文书申请执行程序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有异议,认为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异议理由充分,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撤销执行申请书
证明异议理由的证据材料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地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并预交申请费。
法院受理申请后,将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开庭审理。
法院作出裁定,撤销或驳回申请。
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异议理由包括:
执行依据不合法
执行主体不适格
执行标的超范围
执行方式违法
申请撤销执行程序的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法院的裁定内容包括:
是否撤销执行程序
是否驳回申请
是否准许异议人申请执行费用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丧失撤销申请权。
异议理由要具体、充分,并提供相应证据。
撤销执行程序的裁定是终局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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