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名单制度旨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促进诚实守信行为。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失信,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名单。本篇文章将提供申请撤销失信名单的材料模板大全,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指导。
申请撤销失信名单需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执行和解(和解协议)书》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确定书》
执行完毕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
案件的基本信息(执行案号、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的产生原因和履行情况
申请撤销失信名单的理由和请求
执行和解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的履行协议
履行完毕的日期和方式
申请人放弃对被执行人其他债权的追偿(如有)
履行完毕证明材料可以是以下几种:
执行完毕笔录
银行转账凭证
被执行人的书面收据
申请撤销的理由和请求应陈述申请人已履行完毕相关义务,不存在继续列入失信名单的条件,请求法院核准撤销失信名单。
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申请书及附件均需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或向法院索取申请材料模板。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法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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