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修复撤销是一种法律程序,用于更正或撤销有瑕疵或有问题的法院判决。以下是对裁判文书修复撤销的详细阐述:
裁判文书修复撤销是指法院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修改、变更或撤销的法律行为。其适用范围包括:
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存在错误、遗漏或其他显着瑕疵的;
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
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无法执行的。
申请裁判文书修复撤销的主体通常是原告或被告,也可以是检察机关或者对判决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人。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拥有证据证明裁判文书存在瑕疵、违法或者其他可以撤销的情形;
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一般为判决生效后30日内;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申请裁判文书修复撤销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写明修复撤销请求、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证明裁判文书存在瑕疵或违法等 обстоятельств 的证据材料;
法定规定的其他材料,如诉讼状副本、判决书副本等。
法院收到裁判文书修复撤销申请后,将进行以下审理程序:
审查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通知利害关系人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开庭审理,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出庭陈述意见;
合议庭评议后作出裁定,确认或撤销原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修复撤销的法律后果包括:
撤销原裁判文书,原裁判文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修改原裁判文书,对原裁判文书中的错误、遗漏或瑕疵进行修改;
维持原裁判文书,驳回修复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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