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法院裁判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导致判决无法得到执行的人。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对其征信造成负面影响。那么,失信被执行人删除后,征信记录多久恢复正常?
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记录。法院经审查核实无误后,会将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征信系统中也会自动修复失信记录,恢复正常状态。
对于履行义务后未主动申请删除失信记录的,征信系统会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保留失信记录一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失信记录自履行义务之日起,保留60个月。60个月后,征信系统会自动将失信记录清除,征信恢复正常。
失信记录修复的具体时间可能因不同情况而异。例如,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及时申请删除失信记录,征信修复时间会缩短。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未及时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后未申请删除失信记录,征信修复时间可能会延长。
虽然失信记录有一定保留期,但并不是所有失信记录都能自动清除。对于某些严重失信行为,例如故意欺诈、恶意欠债等,征信系统可能保留更长时间的失信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在履行义务后,最好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记录,以确保征信尽快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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