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应运而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旨在惩戒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主体,维护社会信用秩序。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范文图片为执行当事人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申请格式,帮助其快速有效地向法院提出撤销失信申请。
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范文图片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标题: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
当事人基本信息:申请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失信行为记录: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原因、时间等
申请理由:申请人申请撤销失信的具体理由,如已履行完毕义务、有特殊情况等
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人已履行义务或有特殊情况的证据材料清单
签名及日期:申请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在填写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书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如实填写信息: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当事人信息、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准备好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人已履行义务或有特殊情况的证据材料至关重要,应充分准备并随申请书一并提交。
及时提交申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定,申请撤销失信应当在履行完毕义务或者法定情形出现后30日内提出。
法院审查:法院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材料是否充分。
申请人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已履行完毕义务:申请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取得相关证明。
有特殊情况:申请人因不可抗力、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履行义务,且已采取积极措施弥补过错。
执行和解:申请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
法定情形: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满或者其他法定情形导致失信记录自动失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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