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撤销判决与撤销判决书是两项不同的法律行为,具有不同的法律后果。为了深入理解两者的区别,我们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撤销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而撤销判决书的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
撤销判决是指撤销已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而撤销判决书则是指撤销尚未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
撤销判决后,原判决将被全部或部分撤销,审理程序将从原判决所达到的诉讼阶段重新开始。而撤销判决书后,判决书将被撤销,但原判决仍有效,但原告可以再次起诉。
撤销判决需要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撤销判决书则由审判人员在判决后发现有法律问题或者事实错误时,直接进行撤销。
撤销判决的理由包括: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律程序、判决有其他违法情形。撤销判决书的理由主要是:判决书有重大遗漏、重大错误、表达不明等情形。
撤销判决后,原判决将被全部或部分撤销,当事人之间因判决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将不复存在。撤销判决书后,判决书将被撤销,但原判决仍有效。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阐述,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撤销判决与撤销判决书之间的本质区别。撤销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撤销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而撤销判决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7条,撤销对象是尚未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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