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信息爆炸,网络公示已经成为司法机关公开裁判文书的重要渠道。网络公示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隐私泄露、信息滥用等。对于当事人而言,有权申请撤销裁判文书的网络公示,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以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的申请的具体内容。
申请主体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申请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的当事人包括:
当事人自身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申请材料
申请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的材料主要包括:
申请书
裁判文书(复印件)
撤销理由的说明材料
撤销理由
申请人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时,应当说明撤销理由。常见理由包括:
裁判文书含有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对申请人造成严重损害
裁判文书存在显着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
网络公示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
申请方式
申请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应当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请人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书面申请:到法院立案庭或信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电子申请: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或指定邮箱提交申请
申请流程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法院将作出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的裁定或决定。裁定或决定应当送达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裁判文书网络公示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撤销裁判文书网络公示不影响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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