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法院判决不服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撤销判决书之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撤销判决书之诉是有时效限制的,逾期提起即丧失效力。本文将对撤销判决书之诉的时效进行详细阐述。
撤销判决书之诉的时效期为一年,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对于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人,时效从宣告失踪或死亡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时效期间内,当事人有下列行为,将导致时效中断,从时效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期限:
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在下列情况下,时效中止,从时效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期限: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无法行使诉权的;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
如果撤销判决书之诉的时效届满,当事人未在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则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法院将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原判决书继续有效。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被告人提起的撤销判决书之诉,时效期间为宣告减刑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
撤销判决书之诉的时效期限为一年,逾期提起即丧失诉讼权利。在时效期间内,时效中断或中止时,时效将重新计算或继续计算。当事人在提起撤销判决书之诉时,应当注意时效的规定,以免丧失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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