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入胜:
非法短信惹恼监管,行政处罚来敲门!
反映主题:
为了规范短信发送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对违规短信发送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特此通知。
通知函内容:
一、受罚单位(个人):
[受罚单位(个人)名称]
二、违规行为:
发送违法违规短信,具体内容如下:
发送虚假、不实或者误导性信息的短信
发送骚扰、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短信
发送带有病毒、木马等有害程序的短信
发送含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的短信
三、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罚单位(个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
罚款
责令改正
责令停止发送短信
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执行期限:
本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执行。
五、异议处理:
受罚单位(个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提醒:
再次提醒受罚单位(个人)务必遵守电信管理法规,规范短信发送行为,避免再次受到处罚。
七、联系方式: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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