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欠款后多久可以撤销失信人名单?这是许多债务人关心的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撤销失信人名单的程序和时间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撤销对被执行人的失信记录。
撤销申请
债务人在还清全部欠款后,应及时向原执行法院提交撤销失信人名单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还款证明(如银行转账凭证或法院收款单)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失信记录查询证明(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系统获取)
撤销流程
法院收到撤销申请后,将进行以下流程:
核实债务人已还清全部欠款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法
向失信人名单信息平台发送撤销指令
撤销时间
撤销失信人名单的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5个工作日内:法院核实债务人已还清欠款后,即可向失信人名单信息平台发送撤销指令。
30个工作日内:失信人名单信息平台收到撤销指令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撤销失信记录。
注意要点
债务人应在还款后及时申请撤销失信记录,以免影响征信。
如果法院发现债务人仍有其他未履行义务,撤销申请可能被驳回。
撤销失信记录后,相关信息在失信人名单信息平台上会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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