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已经被删除,当事人会不知所措。本文将详细介绍遇到被执行人删除后,当事人应该找谁解决问题以及如何写申请书。
申请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已经删除,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向执行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所或者主要营业场所;
(二)执行依据的名称、文号、生效日期以及主要内容;
(三)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
(四)申请执行的财产线索。
核实被执行人删除信息
在提交执行申请书之前,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核实被执行人是否已经被删除。可以到工商局、民政局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登记信息。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可以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补充调查和证据
如果核实后发现被执行人已经删除,当事人可以补充调查和证据,证明被执行人仍然存在。可以向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向税务机关查询被执行人的纳税信息等。
书写申请书
在调查后,当事人可以书写申请书,向原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书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题:执行申请书。
(二)陈述被执行人已经被删除的事实,并附上相关证据。
(三)请求:请求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调查函,查明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四)落款:申请人签名、盖章和日期。
提交申请书
申请执行书写完成后,当事人可以到原审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庭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规定,会受理申请并立案执行。
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执行依据必须是依法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生效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在履行期内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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