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删除失信执行人怎么办手续呢?》这则视频深入剖析了法院删除失信执行人的具体流程,为失信被执行人清晰指明了解除失信惩戒的路径。
申请删除失信执行人是具有明确主体资格的。申请人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本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申请人应已履行或正在履行全部或部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书,说明删除失信惩戒理由及经过;
3. 证明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材料;
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如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异议申请书等。
申请材料齐备后,申请人应向作出失信惩戒裁定的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院审查的重点包括:
1. 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2. 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且真实;
3. 申请人是否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
4. 是否存在影响删除失信惩戒的因素。
经审查后,法院将做出是否删除失信惩戒的裁定。裁定结果会通过送达书或公告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被批准,法院会向相关单位发出通知,解除对申请人的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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