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个人信用产生重大影响,即使案件已结案,但未撤销失信人记录,仍会对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处理好结案后一直未撤销失信人问题至关重要。
申请法院裁定撤销
内容:当事人可向原审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人执行裁定或民事判决。法院在审查后,认为当事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无其他未了事项,即可作出撤销裁定或判决。
所需材料:申请书、履行完毕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
流程:向原审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审查受理,依法作出裁定或判决。若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可依法提起上诉。
与债权人协商解决
内容:当事人主动联系债权人,协商达成履行协议。债权人同意并履行协议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人记录。
好处:协商解决方式灵活,双方自愿,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并修复信用。
注意事项:协商内容应明确履行义务、履行期限等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向申请异议处理
内容:当事人认为失信人记录有误或已履行义务,可向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将核查相关信息,并反馈处理结果。
所需材料:异议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流程:向征信中心提交申请,审查受理,反馈核查结果。若异议成立,将撤销失信人记录。
警惕虚假撤销信息
内容: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急于撤销失信人的心态,发布虚假撤销信息,骗取钱财。
注意事项:信息来源是否官方,撤销流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失信人记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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