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征信体系的完善,失信记录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日益显着。那么,如何消除失信记录带来的负面影响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司法程序是消除失信记录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失信记录。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删除失信记录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债务已全部清偿且无其他未履行义务等。
协商还款是消除失信记录的另一种方式。失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分期偿还债务。当失信人根据协议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失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可撤销失信记录。和解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债务清偿方式、期限等事项。和解后,债权人不得再对失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
失信记录消除后,失信人仍可采取措施修复征信。如按时偿还贷款、信用卡等信贷产品,避免逾期行为;多参与一些公益活动,积累正面行为;定期查看个人征信报告,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
失信记录的时效为5年,从失信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5年后,失信记录将自动消除。需要注意的是,失信人在此期间仍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否则时效将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5年。
通过以上方式,失信记录的影响可以逐步消除。失信人应及时主动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信用记录,避免因失信行为给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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