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法院判决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义务的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法院会发布解除失信执行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信记录中的失信信息将在一定期限内消除。根据相关规定,征信记录中的失信信息保留期限为特定时间的限制。
1. 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需先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包括支付欠款、赔偿损失等。
2. 申请失信执行解除:履行义务后,失信被执行人需向法院提出解除失信执行的申请。
3. 法院审核:法院会审核申请材料,核实是否已完全履行义务,并发布解除失信执行的公告。
解除失信执行公告发布后,征信记录中的失信信息一般需要以下时间消除:
银行征信:3个月内消除。
央行征信:18个月内消除(2020年1月1日前执行完毕的失信行为,消除时间为5年)。
其他征信平台:具体消除时间因平台而异,一般在公告发布后6个月至12个月内消除。
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建议及时履行义务,消除负面影响。以下为一些办事建议:
主动联系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
积极向法院申请解除失信执行。
留意法院和征信平台的通知,确认失信记录是否已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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