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申请是指欠债人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法院撤销其失信人员名单中的记录。对于失信人员来说,撤销申请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失信的负面影响,恢复信用和名誉。本文将提供详细的如何撤销失信人员申请范本,帮助失信人员了解撤销程序并成功撤销失信记录。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属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申请人的原因;
已采取措施弥补损害,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撤销失信人员申请书;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还款凭证、谅解书等);
不可归责于申请人的原因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弥补损害证明材料(如补偿协议、和解协议等)。
填写《撤销失信人员申请书》,并附上所需申请材料;
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材料;
立案庭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法院依法审查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作出准许或不准许撤销失信记录的裁定;
裁定结果将通过公告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申请撤销失信记录应当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及时提出;
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虚假或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法院对申请理由和证明材料将进行严格审查,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撤销条件;
撤销失信记录的裁定不可撤销,但申请人有权在发现错误或新的事实后向法院申请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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