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社会中,失信行为会对个人和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及时了解失信的撤销条件和程序至关重要。
一、失信撤销的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撤销失信:
1. 已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已满3年;
3. 有证据表明已采取积极措施履行义务,如主动向债权人还款、提供担保或提交执行异议等。
二、撤销失信的程序
撤销失信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被执行人应向法院或司法机关提交撤销失信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查受理:法院或司法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不符合条件,会驳回申请;如符合条件,会予以受理。
3. 发布公告:法院或司法机关会发布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撤销失信申请,并设定异议期限。
4. 审查异议:如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法院或司法机关会进行审查。如异议成立,会驳回撤销申请;如异议不成立,会继续审理。
5. 作出裁定:法院或司法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撤销失信的裁定。裁定作出后,会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将撤销失信记录。
三、注意事项
1. 撤销失信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被执行人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定,主动采取措施履行义务。
2. 撤销失信的程序相对复杂,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协助,以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
3. 撤销失信后,被执行人应继续保持良好信用记录,避免再次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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