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判决”与“撤销判决书”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法律术语,常常令人困惑。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读者清晰理解其区别。
撤销判决:指的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职权主动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撤销的法律行为。撤销判决后,原判决的效力自始无效。
撤销判决书:是指法院对尚未生效的判决书进行撤销的法律行为。撤销判决书后,该判决书的效力自始不存在。
撤销判决: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进行撤销,因此生效时间为撤销判决生效后。
撤销判决书:对尚未生效的判决书进行撤销,因此生效时间为撤销判决书作出后。
撤销判决:通常适用于生效判决存在严重错误或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例如,原判决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显失公平等。
撤销判决书:适用于判决书中存在笔误、计算错误、格式错误等情形,并不涉及裁判实质内容。
撤销判决:由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后由上级法院审理决定。
撤销判决书:由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申请,由作出判决书的法院进行审查和处理。
撤销判决:生效的原判决被完全撤销,当事人恢复到原审判决前的状态。
撤销判决书:错误被更正,新的判决书补正并生效。原有的判决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撤销判决”和“撤销判决书”虽然名称相近,但实质上存在显著区别。撤销判决是对生效判决的撤销,而撤销判决书是对尚未生效判决书的撤销。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正确理解民事诉讼程序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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