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判决书是指上级法院或同级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进行审查,发现原判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的法律行为。撤销判决书的案由分为以下几种:
事实错误
原判决书认定事实有重大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例如,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原审法院认定为无效,导致原告败诉,但上级法院审查后发现该证据确实有效。
适用法律错误
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原审法院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导致判决无效。
裁判程序错误
原审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违反法定裁判程序,导致判决不公正。例如,原审法院未依法传唤证人,或者未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
书写错误
原判决书存在书写错误,导致判决内容与审判意旨不一致。例如,原判决书将被告的名字写错,导致判决书无法执行。
原判决书内容不明确
原判决书的内容不明确,无法准确理解判决结果。例如,原判决书对被告的处罚金额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无法执行。
撤销判决书的申请程序
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原判决书有上述错误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或同级法院申请撤销判决书。申请撤销判决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撤销判决书的申请是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提出。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原判决书存在上述错误。
撤销判决书的申请符合法定期限。
上级法院或同级法院收到撤销判决书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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