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法院判决后未履行判决义务的个人或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会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对当事人的信誉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您是失信被执行人,如何撤销失信记录呢?本教程将为您提供详细步骤和视频演示。
当事人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并取得执行案款息诉或和解证明后,经执行法院审查盖章后,即可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当事人可向作出执行裁定的法院提出撤销失信记录的申请,法院将对当事人是否已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
法院审查后,如果确认当事人已履行判决义务,将裁定撤销当事人的失信记录。
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裁定书副本送交执行信息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收到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撤销当事人的失信记录。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们还提供了一段视频教程,详细演示了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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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事人必须完全履行判决义务,才能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2. 申请撤销失信记录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如执行案款息诉或和解证明。
3. 法院审查撤销失信记录申请的时间,视具体案情而定,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4. 失信记录撤销后,将不影响当事人的信誉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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