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体系的日益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简称失信名单)应运而生。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个人或企业将面临诸多限制,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及时查询和删除失信名单中的人员信息至关重要。
官方查询网站: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微信公众号查询:关注“信用中国”微信公众号,点击“失信查询”即可查询。
法院查询:可携带身份证到受理案件的法院查询。
申请删除失信名单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完毕,但已按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书、其他执行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部分义务,且已向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履行完毕申请。
具有其他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正当理由。
1. 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申请:携带相关材料(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履行义务证明等)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2. 法院受理审核: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立案。
3. 发布公告:法院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告申请人已提交申请。
4. 审查异议:公告期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
5. 作出裁定:法院审查异议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删除失信名单的裁定。
申请删除失信名单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申请删除失信名单并非一定获准,法院会根据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作出裁定。
被删除失信名单后,仍需信守信用,避免再次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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