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备受关注。失信行为记录一旦纳入名单,将在一定期限内对个人和企业造成负面影响。被执行人偿还债务后,迫切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记录是否会被删除。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后,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可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撤销。
关于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后记录是否删除,法律规定并不明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精神,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后,执行信息公开期限已届满的,记录应当予以删除。否则,记录仍将保留。
执行信息公开期限是指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名单库后,向社会公开查询的期限。根据规定,执行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两年至五年。期限届满后,法院应当依法删除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即使执行信息公开期限已届满,法院仍会继续保留记录:
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存在暴力抗法等严重阻碍执行行为;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状态。若记录已被删除,则不再显示。若记录仍保留,则会显示撤销执行信息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原因。
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后,记录是否删除取决于执行信息公开期限是否已届满以及是否存在例外情况。符合条件的,法院将依法删除记录。被执行人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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