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修复撤销是指对错误、有瑕疵的裁判文书进行修改或撤销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确保裁判文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裁判文书修复撤销适用于以下情形:
文书中存在笔误、计算错误、语法错误等事实性错误;
文书有遗漏或超出审理范围的内容;
文书的格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裁判文书修复撤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做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提交修复或撤销申请,并说明修复或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法院审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
法院对申请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包括查阅案卷、询问当事人等。
经调查核实,法院对修复或撤销申请作出裁定。如果符合修复条件,则对文书进行修改;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撤销原裁判文书。
申请修复或撤销的时限一般为收到裁判文书后30日内。
修复或撤销后,原裁判文书效力失效,以修复或撤销后的文书为准。
如果对修复或撤销裁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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