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失信者处罚暂行规定》的修订,失信被执行人的撤销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以下是对最新政策的介绍及办理方法:
失信被执行人本人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
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完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执行局
信用信息修复平台
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存在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能履行的情形
已采取措施积极履行义务但仍无法履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造成被执行人主体变更,且新的主体已履行了义务
存在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能履行的情形
已采取措施积极履行义务但仍无法履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依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待法院审查核实
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义务,避免再次失信
撤销后,失信信息将被删除,但申请人有履行完毕记录的,仍将保留
申请撤销后,如发现申请材料虚假或不实,法院有权撤销已作出的撤销决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