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可能需要删除裁判文书。为方便当事人理解和撰写申请书,现提供删除裁判文书的申请书范文大全。
删除裁判文书的申请主体为原告或被告。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删除裁判文书:
判决、裁定对申请人明显不公正的;
宣告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撤销其监护人的;
宣告申请人死亡的,撤销死亡宣告的;
申请人被宣告失踪的,撤销宣告失踪的;
宣告申请人收养的,撤销收养的;
宣告申请人变更姓名或者性别,撤销变更的;
其他事实证明裁判文书明显错误的。
删除裁判文书的申请应向作出裁判文书的法院提出。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所;
原裁判文书的文号、案号、审理法院、审判员姓名;
删除裁判文书的理由及相关证据;
申请人请求删除裁判文书的明确内容。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将立案审理。法院审理后,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定。
申请删除裁判文书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则可能丧失申请权。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删除请求。
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证据或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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