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透明度日益提升的时代,裁判文书公示制度应运而生。有人却试图掩盖错误或丑陋的真相,企图通过删除裁判文书公示信息来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裁判文书公示制度的目的是增强司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删除裁判文书公示信息,剥夺了公众知晓法院审判活动的权利,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对有权开具、保管的公文、业务文书,或者他人交付保管的文书、证照,故意销毁、隐匿、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泄露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这一规定,删除裁判文书公示信息的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涉嫌删除裁判文书公示信息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司法机关将依法调查取证,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还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
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裁判文书公示信息。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依法恢复裁判文书公示信息。
法律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删除裁判文书公示信息的违法行为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也是对社会公正的威胁。只有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公众的监督,才能维护司法透明度和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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