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房产进行查封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撤销查封:
结清债务
全额偿还所欠债务及其利息、罚息等。
同时支付执行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等。
提交撤销申请
向查封房产的法院提交《撤销查封申请书》,阐明债务已结清或其他撤销查封的理由。
附上相关证据,如还款凭证、执行费用缴纳凭证等。
法院审查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若法院确认债务已结清或其他撤销理由成立,将下达撤销查封裁定。
办理撤销手续
申请人持撤销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查封撤销登记。
缴纳查封撤销费,解除房产上的查封状态。
注意要点
申请撤销查封前,应确保债务已全部结清,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提交撤销申请时,证据材料须齐全、合法有效。
法院审查时间因案而异,当事人应耐心等待。
若查封房产已拍卖变现,则无法申请撤销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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