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犹如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时刻压抑着个人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当不当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时,及时申请删除失信人员名单,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本篇文章旨在提供一份详尽的删除失信人员名单申请书范文大全,为身处困境的个体和企业指点迷津。
一、失信人员名单的界定
失信人员名单是指人民法院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列入的名单,主要包括欠债不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等情形。
二、申请删除失信人员名单的条件
失信人员名单并非永久性名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人员名单:
1. 已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法履行,且已提供相应证明。
3. 存在不当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情形。
三、失信人员名单删除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名称/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请求删除失信人员名单。
申请理由:
陈述已履行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无法履行义务的原因及相关证明,或存在不当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情形。
证据材料:
1. 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明。
2. 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证明。
3. 存在不当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情形证明。
申请人签字(盖章):
日期:
结语
删除失信人员名单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充足证据。本篇范文大全提供了详细的申请书模板,帮助当事人清晰表达申请理由,提交有力的证据,提高申请删除失信人员名单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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