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布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如果想撤销失信人名单,需要提交申请并履行相关义务。本文将通过一篇视频播放详细讲解如何撤销失信人名单申请流程。
需要到发布失信人名单的法院提交撤销失信人名单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债务情况、履行情况等内容。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义务的凭证、履行情况说明等。
申请撤销失信人名单的前提是履行全部义务。这包括偿还债务、缴纳罚款、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等。需要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履行义务。
履行全部义务后,需要在失信人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提交申请。超过3年未履行义务的,不得申请撤销失信人名单。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人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确认申请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法院将裁定撤销失信人名单。
视频播放详细演示了申请撤销失信人名单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履行全部义务、法院审查等各个环节。通过观看视频,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申请撤销失信人名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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